紅火(huǒ)蟻防控工(gōng)作合同公告(合同包[350211]ZDL[GK]2020017_1_913502117980818816_7342)
一(yī)、合同編号:[350211]ZDL[GK]2020017_1_913502117980818816_7342
二、合同名稱:紅火(huǒ)蟻防控工(gōng)作(合同包[350211]ZDL[GK]2020017_1_913502117980818816_7342)政府采購合同
三、項目編号:[350211]ZDL[GK]2020017
四、項目名稱:紅火(huǒ)蟻防控工(gōng)作
五、合同主體(tǐ)
采購人(甲方):廈門市集美區農業農村(cūn)局
地 址: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誠毅大(dà)街1号5樓
聯系方式:0592-6100050
供應商(shāng)(乙方):萬嘉清水(廈門)環境技術有限公司
地 址:廈門市集美區杏林灣路478号2302單元之二
聯系方式:[object Object]
六、合同主要信息
服務類
品目号 | 品目編碼及品目名稱 | 采購标的 | 服務範圍 | 服務要求 | 服務時間 | 服務标準 | 金額(元) |
1-1 | C169999 - 其他環境治理服務 | 其他環境治理服務 | 詳見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| 詳見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| 3 | 詳見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| 3494100 |
合同總金額:¥3,494,100.00
履約期限:服務期3年
履約地點: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按招标文件要求
采購方式:公開(kāi)招标
七、合同簽訂日期:2021-02-07
八、合同公告日期:2021-02-072021-02-07
九、其他補充事宜:15.5.1所述的“不可抗力”系指那些乙方無法控制,不可預見的事件,但不包括乙方的違約或疏忽。不可預見的事件包括,戰争、嚴重火(huǒ)災、洪水、台風、地震及其它雙方同意的情況。 15.5.2.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(shēng)後,乙方應盡快以書(shū)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(zhī)甲方,除甲方書(shū)面另行要求外(wài),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,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它事項。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(yī)百二十(120)天,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(shāng)在合理的時間内就進一(yī)步實施合同達成協議。 15.5.3.合同雙方可以就本合同主要内容以外(wài)的事項進行協商(shāng)、談判。 15.5.4.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(shēng)效。合同生(shēng)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,須經雙方協商(shāng)同意。 15.5.5.本合同任何條款不能認定爲任何一(yī)方提供的格式條款。 15.5.6.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,雙方可協商(shāng)解決。 15.5.7.本采購項目的采購文件、響應文件以及相關的澄清确認函(如果有的話(huà))均爲本合同不可分(fēn)割的一(yī)部分(fēn),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附件:上傳合同(采購人應當按照《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有關要求,将政府采購合同中(zhōng)涉及國家秘密、商(shāng)業秘密的内容删除後予以公開(kāi))